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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略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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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六年(1527年)十一月二十日,王阳明抵达梧州,开始处理军务与政务。
十二月初一日,王阳明上疏谢恩,其中写道:
田州之事,尚未及会议审处。
然臣沿途咨访,颇有所闻,不敢不为陛下一言其略。
臣惟岑猛父子固有可诛之罪,然所以致彼若是者,则前此当事诸人,亦宜分受其责。
盖两广军门专为诸瑶、僮及诸流贼而设,事权实专且重,若使振其兵威,自足以制服诸蛮。
夫何军政日坏,上无可任之将,下无可用之兵,有警必须倚调土官狼兵,若猛之属者,而后行事。
故此辈得以凭恃兵力,日增桀骜。
及事之平,则又功归于上,而彼无所与,固不能以无怨愤。
始而征发愆期,既而调遣不至。
上嫉下愤,日深月积,劫之以势而威益亵,笼之以诈而术愈穷。
由是谕之而益梗,抚之而益疑,遂至于有今日。
今山瑶海贼,乘衅摇动,穷追必死之寇,既从而煽诱之,贫苦流亡之民,又从而逃归之,其可忧危奚啻十百于二酋者之为患。
其事已兆,而变已形,顾犹不此之虑,而汲汲于二酋,则当事者之过计矣。
臣又闻诸两广士民之言,皆谓流官久设,亦徒有虚名,而受实祸。
诘其所以,皆云未设流官之前,土人岁出土兵三千,以听官府之调遣。
既设流官之后,官府岁发民兵数千,以防土人之反复。
即此一事,利害可知。
且思恩自设流官,十八九年之间,反者数起,征剿日无休息。
浚良民之膏血,而涂诸无用之地,此流官之无益,亦断可识矣。
论者以为既设流官,而复去之,则有更改之嫌,恐招物议,是以宁使一方之民久罹涂炭,而不敢明为朝廷一言,宁负朝廷,而不敢犯众议。
甚哉!
人臣之不忠也。
苟利于国而庇于民,死且为之,而何物议之足计乎!
臣始至,虽未能周知备历,然形势亦可概见矣。
田州切近交趾,其间深山绝谷,瑶、僮盘踞,动以千百。
必须存土官,藉其兵力,以为中土屏蔽。
若尽杀其人,改土为
流,则边鄙之患,我自当之。
自撤藩篱,后必有悔。
朝廷接到王阳明的上疏后,经过廷议最终同意了王阳明的建议。
嘉靖皇帝根据大臣们的决议,下旨说:
守仁才略素优,所议必自有见。
事难遥度,俟其会议熟处,要须情法得中,经久无患。
事有宜亟行者,听其便宜,勿怀顾忌,以贻后患。
可以看出,王阳明的才略已经得到了朝廷的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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