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九年立宪
banner"
>
政府查禁政闻社并不意味着不宣布召开国会年限,这时各省督抚和出使各国大臣陆续电复了对召开国会的意见,督抚中多赞成宣布召开国会年限,出使各国大臣如李经方、伍廷芳、刘式训、萨荫图、孙宝琦、胡惟德、李家驹都赞成速开国会。
赴日考察宪政大臣达寿奉命回京后即奏请速定钦定宪法。
政府中虽有鹿传霖等个别人扬言“不愿生见国会成立”
[1],但多数认为:“此次各省请愿,不特时下名流主张其事,即素持守旧主义之宿儒”
如蒋艮、缪荃孙诸人,“均参入其中,实与从前纯由少年志士所鼓吹者不同。
若不从速将国会期限决定,人心一失,隐患愈深”
[2]。
他们对反对派进行了多次说服开导。
奕劻怕引起革命,亲自向慈禧、光绪奏陈:“若不及早将国是决定,使宪政克期实行,万一人心不固,外患愈深,陷中国于朝鲜地位,臣等不足惜,其如太后、皇上何!”
慈禧大为动容,当即答应宣布立宪年限。
为使慈禧最后敲定,奕劻又奏陈:“此事关系国家存亡,大诏一下,即须实行。
惟实行宪政利于君利于民而不利于官,将来不肖官吏恐不免尚有希冀阻挠者。
请圣上十分决心,然后可以颁布,否则将来稍有摇动,恐失信于民,即危及君上,国家大局必败坏于阻挠者之手。”
慈禧同光绪“毅然俞允”
[3]。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