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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昔勒尼派(第1页)

3.昔勒尼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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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勒尼的阿里斯提卜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他建立了昔勒尼学派[3],把快乐(Hedone)看作生活的根本目的,因为所有正常的生灵都欲望它。

“我们从孩提时候起就被快乐所吸引而无须我自己去做任何有意的选择。

当我们得到快乐时就不再想寻求更多的东西,我们所尽力避免的无非是它的对立物——痛苦。”

[4]他所指的快乐意味着瞬间的积极的当下享受,而不单纯是精神的宁静,“灵魂的干扰”

,或一种持久的幸福感。

主要的善是一种特殊的快乐。

只有现在是属于我们的,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将来的还不确实。

所以,要“及时行乐”

,“有花堪折直须折”

,“吃吧,喝吧,快活吧,因为将来你要死的。”

这种快乐是肉体的还是精神的?当然,肉体的快乐优越于精神的快乐,肉体的痛苦比精神的痛苦更坏。

但是,每种快乐的感觉(不论是肉体的还是精神的)都是快乐。

因而每种快乐都是一种善。

但有些快乐伴随着巨大痛苦,我们需要避免它。

一个人应该训练他的判断力,谨慎地选择他的快乐。

阿里斯提卜说:“最好的事情就是占有快乐而不做它们的奴隶,就是不缺少快乐。”

泰阿德罗斯属于同一派,他宣称既然你不可能总是享乐,就应努力达到一种幸福的精神状态(hara)。

谨慎能使你达到愉快和避免不快。

这样,快乐是目的,谨慎、洞察力或思考能力是从生活中得到最大快乐的手段。

死亡的劝诱者希吉西亚斯是个厌世者,他承认人们都向往快乐,但认为不可能存在完全的快乐,因此主要的善是免除所有的苦恼和痛苦,而那些对引起快乐的东西冷淡的人才能最好地达到这一点。

确实,死亡比生命更可喜,因为死亡使我们跳出苦海。

安尼赛里斯也认为快乐是主要的善,剥夺快乐是一种罪恶。

但是,一个人自然地有一种仁爱的感情,所以出于对他的朋友和国家的尊重,应当自愿地服从对快乐的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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